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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台激光模切机机架模组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4-28

    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)第十一条: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,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,公开验收报告,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。“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台激光模切机机架模组项目”竣工验收资料在本网站进行公开信息,公示时间为2023427日至2023530日。

    长荣海目星验收报告-全本.pdf